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
村党支部领办农民合作社是指村党支部书记或班子成员(代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原则上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合作社理事长,以个人名义注册成立有法人资格的合作社,村集体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及农户以土地、资金、机械设备、劳动力等入社入股,明晰村集体股权与入社农民股权,以此将群众组织起来,将村集体资产、资源利用起来,建立起村集体与群众的利益共同体。村党支部领办农民合作社是当前能够有效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带领农民走好共同富裕之路及更好发挥合作社功能作用、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
一、基本情况
XX地处XX省中西部农牧交错区,坐落在X江、XX江的冲击平原上,“两江一河”三面环抱,气候属温带季风气候。独特的地理气候资源优势使其成为我省玉米、水稻、花生、大豆和杂粮等农作物及肉牛等畜产品的种养植优势区。为了利用好当地农业资源禀赋,破解农村经济发展缓慢难题,从2021年开始,XX开始打造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样板村”先行试点。截至目前,XX已经进入实际运营的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共计81个,占全市总村数的21%,入社农民3200户,入股土地26000公顷,带动成员11600余人。经初步测算,年底分红季全市每公顷入社土地平均分红将达22500元,群众增收明显提高。
二、具体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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