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牡丹江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2022-2023年度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将秸秆综合利用与防治大气污染、发展绿色农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多措并举,统筹秸秆还田、过腹转化、清洁能源等利用方式,培育壮大秸秆利用市场主体,完善收储运体系,强化科技服务保障,完善扶持政策,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农民合作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农用优先,多元利用。优先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对秸秆肥料、燃料、饲料的需求,突出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因地制宜,就地就近,统筹推进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多元化利用方式,实现秸秆资源高效利用。
2.问题导向,补齐短板。聚焦制约秸秆资源化利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科技和政策措施,补齐秸秆还田和离田利用等短板,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高质量发展。
3.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通过政府引导扶持,全面推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畅通要素流动渠道,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秸秆资源化利用的内生动力。
4.创新驱动,科技引领。大力推进创新发展,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科技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优化创新环境,完善创新体系,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延伸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加快推进产业化发展。
(三)工作目标
在2021年度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基础上,持续优化和改进秸秆综合利用路径,继续坚持“还田肥料化为主,燃料化、饲料化利用为辅”,统筹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力争实现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2022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秸秆还田率稳定在60%以上。各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60%以上。龙江森工集团等中直、省直单位农场实行属地化管理,与地方政府同等任务、同等责任,地方政府要与其签订秸秆综合利用任务书。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