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汇报
近年来,区纪检监察工委紧盯工程项目领域腐败,创新推出“4435”工作法,搭建线上监管平台、专业咨询公司等“四个载体”,用好季度报告、通报、评估、督办等“四项机制”,创新精准式问责、源头式监管等“三种模式”,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工程建设监督体系,将“严”的要求贯穿到工程项目监管各方面、各环节,实现了财政支出显著降低、企业行为更加规范等“五个转变”。
一、搭建“四个载体”,立体化打造监督体系
一是强龙头,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亲自挂帅,党工委班子成员分兵把关,行政审批局、发展与统计服务中心、财政局等单位守土尽责,统筹推进建设工程领域腐败专项治理行动。
二是强机制,用好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涉及面广、资金密集、审批权力集中等特点,坚持由行政审批局牵头,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监督,发展与统计服务中心、财政局、审计分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跟进监管,每月召开“6+X”联席会议,梳理、研判腐败风险隐患。
三是强效能,做实线上监管平台。高标准打造建设工程监管平台,完善公开、互动、监管三大功能区,一体推进政策法规宣传、企业名录查询、登记备案、调查分析、公开曝光等,有效提升监管效率。
四是强支撑,借力专业咨询公司。由国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全面负责全区各镇(街道)、区直部门、分支机构和国有企业的政府投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预算、变更、结算等环节的内部审计工作,全方位、宽领域堵塞工程项目腐败风险点。
二、用好“四项机制”,全过程跟进项目建设
一是用好“季度报告制”。坚持以追查“主观故意”为切入点,以调查“变更异常”为突破口,每季度由区纪检监察工委组织6个监管部门分别对政府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变更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重点解决设计质量不高、预算编制不全、结算审计不实、部门监管不力等现实问题。要求牵头部门分别形成专项报告,提交工程监管联席会议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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