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以及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领导班子,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员构成
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党工委委员、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需要可扩大到本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全体干部职工,党工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
二、学习目的
1.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分析问题、指导工作。
2.提高政治水平。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提高领导水平。提高辩证思维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工作创新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三、学习重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文件精神、领导讲话精神。
4.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5.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涉及半导体产业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6.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
7.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四、组织要求
1.学习计划。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年根据上级安排,结合党工委自身建设和工作实际,年初制定集中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原则上每月安排1次,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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