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实报告个人事项检验对党忠诚
2022-07-12
近日,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张永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出其“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去向”。此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沈东,江西省宜春市政协原副主席周志平等,也被通报指出“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多次隐瞒不报个人重大事项”。
从近年来查办案件情况看,少数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值得关注和警惕。有的“来去如风”,一到节假日就不见了,跟组织玩“失踪”;有的婚姻状况发生变化也不向组织报告;有的对自己的房产、投资情况有意隐瞒,跟组织“扮穷”。俗话讲,“事出反常必有妖”,如此隐瞒不报、漏报谎报,往往是心里有鬼,企图掩盖违纪违法问题。比如,不报告个人去向,多半是去了不该去的地方、干了不该干的事;偷偷把配偶子女移民到国外、钱存在国外,是想给自己“留后路”,随时准备“跳船”;不报告投资情况,是因为其中有利益输送、权钱交易,这样的案例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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