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本次会议共安排了19项议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精神,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市委实施意见,以及全市宣讲报告会精神;审议法规草案和法规性决定草案7件,通过了其中6件;听取审议报告8个;作出决议决定2项;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会议审议通过了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城市更新条例、节水条例、常委会议事规则,作出了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是加强新兴领域“促进型”立法的一次重要实践,进一步夯实了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的法治基础。城市更新条例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践行“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回答了更新是什么、如何更新、由谁更新、怎样更新等一系列问题,为城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节水立法坚持节水优先,同步修改本市实施水法办法,有利于构筑首都水安全的法治屏障。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是继修订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之后,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是三地人大协同立法的又一重要实践成果,对依法推动区域内大运河文化的保护传承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普及,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保障上述法规、决定全面有效实施。
会议初次审议了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认真研究、充分吸纳组成人员和各方面意见建议,做好修改完善。
表决通过《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摄影/薛睿杰本届以来,我们把握立法工作覆盖广、数量多、节奏快、要求高的新特点新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法决策同改革决策相衔接,坚持急用先行,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步伐,着力充实首都发展急需、满足市民“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必备的法规,使立法更好符合宪法精神、适应改革发展、满足人民期盼、体现首都特色,共制定修改法规62件。我们围绕提高立法质效,探索创制了一系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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