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闭环管理,驻企保运行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选派干部督促指导作用,从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确保企业正常运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外防输入、闭环管理”原则。各县市(园区)、各企业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按照防控要求对企业全体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做到“非必要不流动”。
(二)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原则。各县市(园区)要加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相关知识宣传,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员工自我防护能力和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三)坚持“规范管理、统一领导”原则。各县市(园区)、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区、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扎实做好企业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四)坚持“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原则。各县市(园区)、各企业要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四早”要求,确保发现、报告、隔离、治疗各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派驻企业有关要求及驻企干部职责
各县市(园区)负责统筹做好本辖区疫情期间企业(规模以上、升规入统培育)生产运行指导工作,每家企业派驻1名机关干部负责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运行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协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做好企业员工舆情应对相关工作。
(一)疫情防控方面
1.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制定并动态调整完善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储备充足防疫物资。
2.督促指导企业实行闭环管理,企业员工工作期间全程佩戴N95口罩,避免出现人员聚集,建立健康监测制度,每日督促企业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酸检测,对公共区域及设施进行消杀。
3.督促指导企业按规定进行防疫检查,对所有外来货车司机查验72小时3次核酸阴性证明及行程卡,安排专人监督货车司乘人员全程不下车,监督有关装卸、搬运人员采取防护措施在专区作业。全文约1828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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