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材料
在**、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组工队伍做好民族地区工作能力水平为重点,切实发挥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推动组织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双提高、双促进。
突出表率作用,树立民族团结良好形象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各项工作的保障和基础。**组织部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发挥表率模范作用,坚持将民族团结工作作为促进组织工作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将民族团结工作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积极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建设。一是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意识。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细致地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反复学习“三个离不开”思想,了解各民族之间荣辱与共、唇齿相依的密切关系,不断深化各族干部的民族意识。二是优化干部民族结构,以民族团结推动工作。部机关注重部务会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民族机构,在班子配备、干部配置上充分考虑民族结构,合理配置干部队伍,形成了民族结构科学合理的班子和干部队伍,有效的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多种活动载体,加深干部职工间的民族感情。在部机关内广泛开展“双语”学习、业务“互帮互助”“一带一”、传唱民族团结歌曲等促进各族干部职工交流融合的活动,使各民族的领导、干部、职工在工作、娱乐中,相互间建立起鱼水相依、休戚与共的深厚情谊,形成共同进步、团结和睦的优良氛围,在全地区树立起民族团结的良好形象。
发挥职能作用,铺就经济社会进步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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