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情况报告
2022年,本人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部署,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目标,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区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决扛牢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全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统筹谋划,把主要精力放在乡村振兴上,亲自谋划重大项目,深入一线调研督导,以上率下强化落实。一是抓学习。严格落实政府党组集体学习、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习等制度,扎实开展个人自学,反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等重点内容,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新政策文件,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二是抓决策。定期听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认真讨论制定出台《***》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从设施农业、规模养殖、特色林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文化旅游等9个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助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三是抓督导。紧盯脱贫攻坚成效巩固、基础设施配套、乡村示范建设等重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安排成立专项工作督查组,采取下发督办单、工作提示卡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未按相关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处理,倒逼各项工作快速推进。同时,组织召开全区乡村振兴建设现场推进会议、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观摩会议等现场会,对各乡镇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进行现场点评、现场办公,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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