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监察委员会关于2022年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党中央关于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县监察委员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工作情况。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延伸监察触角,监督体系更加集成规范。自县监委组建挂牌以来,始终坚持将监察监督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拓展到民生领域,推动监督体系融入治理体系。在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派驻改革成果的基础上,20XX年对派驻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将**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优化为*个;今年又结合换届人员调整充实,按照“监督业务关联、工作量相当、监督地相近”原则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结构,加强了对国资公司、经济部门、执法部门的监督,使派驻监督更有针对性、协同性。同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制订出台派驻监督**条纪律、派驻机构正负面清单等制度,规范履职履责。自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以来,派驻机构参加授权监督党委(组)会议****次,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次,建立干部廉政档案****份,实施一般性谈话****人次,发现问题***个,提出建议***条,给予党政纪处分**人,调研成果《县级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实效性的路径选择——基于****的实践研究》获省纪检监察系统理论征文三等奖。深入开展乡镇(街道)监察办规范化建设,全县**个乡镇(街道)配备监察人员**名,通过“顶岗锻炼、专项培训”不断提升规范化履职能力和水平。20XX年始,稳步推进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建设,完成全县***个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组建,聘请站长及联络员***名,制定**县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考核办法、操作细则、工作清单等*项制度,推进监督向村、社区最基层延伸,县、镇、村一体的监督网络逐步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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