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党(工)委、党组贯彻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明确党(工)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 扎实推进“强基工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党(工)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为我区“跨越发展、崛起腾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 党(工)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
第二章 责任目标和责任主体
第四条 党(工)委、党组要紧紧围绕“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评价好”的“五好”目标,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务工作者配备齐全,基层党组织覆盖面100%。保持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建立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基层党员100%接受教育、管理。
2、活动阵地完善。以满足基层党组织活动需要为标准,建立和完善新农村服务服务中心、社区党员活动中心、非公企业党员活动中心和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播放站点等党组织活动阵地、设施,基层党组织100%有活动阵地
3、党员作用突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四个文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认真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探索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评议机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针对不同类别的党员开展富有特色的组织活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4、工作保障到位。根据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的需要,从经费、时间、人力、物力等方面为基层党组织提供条件,保证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
5、党员群众满意。基层党建工作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党员群众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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