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督学、教授及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全人类共同价值的理论特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真诚呼吁世界各国“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促进各国人民相知相亲,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共同应对各种全球挑战”。“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立足于“两个大局”而提出的凝聚了人类不同文明的价值共识,是在国际视野中对“人类社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如何发展”的重大课题作出的历史性回答,是对当今世界国家关系以及国际交往准则的科学概括,其超越国家、超越民族、超越意识形态的意义,对于国际社会在全球化背景下对国际关系的思考、社会与国家结构关系的重构,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价值观基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人民前途所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不仅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于建立新型国际关系的深刻诉求,更体现了中国共产党致力于解决全人类共同问题、实现世界共同发展的国际担当。“全人类共同价值”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价值观基础,从时代认知层面指明了和平与发展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前提性要求,从制度建构与运行逻辑层面规正了公平正义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秩序法则,从目标层面指明了民主自由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终极性要求,从整体上指明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建立在“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价值维度基础上,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和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科学真理。
在和平中谋求发展,在发展中构建公平,在公平中维系正义,在正义中实现民主,在民主中收获自由,这不仅是对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自由人联合体”的文明观的当代回应与延伸,更是立足于物质与精神维度,兼顾“人民幸福”与“人类解放”,致力于走出一条共建、共享、共赢的发展之路,这条路的前方注定是将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推动世界历史走向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真正的共同体”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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