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2022-12-01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使人民当家作主更好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真正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一百多年来,我们党高举人民民主旗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进行不懈探索。从“一切权力归农会”到创立工农兵代表苏维埃,从建立以“三三制”为原则的参议会到组织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从召开新政协到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落实人民主体地位,使中国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而努力奋斗。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近代以来党团结带领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这一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新形态真正坚持并充分彰显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落到实处。这首先体现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确保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人民的国家主人翁地位,保证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支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有效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使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确保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言论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各项权利,推动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得到充分保障,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等方面权利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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