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2022年林长制改革工作总结
2022年,我县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林长制改革会议精神,在巩固提升林长制改革成果基础上,聚焦“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2年我县林长制改革推进情况总结如下:
一、林长制改革推进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完善组织体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长制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保护发展决策部署。
一是及时调整更新。调整建立县委书记和县长任总林长,县政协主席、县委副书记任副总林长,其他县级负责同志任林长的县级林长制工作领导机构;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县、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成立县、乡镇(开发区)林长制办公室,设立三级林长***人,其中县级林长**人,乡镇级林长***人,村级林长***人。
二是严格落实制度。建立了由县级林长和**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县级林长会议制度;召开县级总林长会议*次,县级林长成员单位会议*次,林长办公会议*次。县级总林长巡林*人次,县级林长巡林**人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提示函、督办函*份。
(二)坚持协助联动,压实各方责任。
一是严格督查考核。把林长制改革纳入乡村振兴工作考核,重点考核国土绿化、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工作。建成并启用“**县林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及时更新调整了林长人员名单及林长责任区域,明确责任目标、领域,强化责任落实。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按照“分级负责、协助联动”原则,构建县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林有人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三)坚持提质增效,推进“五大森林行动”。严格按照“扩总量、促质量、增效益”的总体要求,聚焦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林地面积、林业效益等核心指标,坚守“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林业资源行为”等底线,高质量推进“五大森林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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