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代表联系服务群众试点工作汇报
去年以来,我区大力开展村(居)民代表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试点工作,严把“四大关口”,充分发挥村(居)民代表联系服务群众作用,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大大提升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把好代表“进出关”。坚持“党委主导、政府负责、两委提名、群众推选、部门审核”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党员和想干事、能干事的村(居)民推选到村(居)民代表队伍中来,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代表中的党员比例不少于二分之一,妇女代表比例高于三分之一,同时吸纳一定比例35岁以下年轻代表。建立村(居)民代表选举资格联合审查制度,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将政治坚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的人选上来。同时,按照“重新联审一批、主动劝辞一批、依法罢免一批、足额补选一批”四个一措施,动态管理村(居)民代表,破解“易选难退”问题,新调整代表252人,清理不合格代表124人。目前,试点村(社区)党员代表680人,占比50.4%;女性代表470人,占比34.8%。
二、把好代表“能力关”。坚持“区级示范培训、乡级普遍培训、村级兜底培训”原则,充分利用区委党校、乡镇党校、村级分教点等平台,建立三级培训机制,针对村(居)民代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常态化开展培训。全面推行“履职第一课”制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村(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等政策法规纳入培训课程,扣好村(居)民代表“履职生涯的第一枚扣子”。同步开展实地教学,推动代表以村(居)小组为单位开展“进网格、听民声、办实事”活动,通过课堂与课下相结合,全方位提高村(居)民代表履职意识和能力。区乡村三级共举办培训班49期,培训工作人员和村(居)民代表15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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