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3528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职责清晰、任务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集团公司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依据省属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党委工作责任
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贯彻落实。
3.研究讨论重大经营事项。集团公司党委支持董事会和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结合实际制定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厘清党委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的权责。
4.加强对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5.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的建设工作;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7.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阵地建设和管理,突出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积极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8.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9.其他有关责任。
二、党委书记工作责任
党委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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