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机关党总支20xx年党建责任“三张清单”范文(1)
一、党总支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工作任务清单
1.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组织开展“尊党章、学党章、讲党章”活动。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x全会及市委x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紧扣省委对攀枝花“3+2”新定位新要求和市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统筹推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3.每年对各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评议考核,对抓党建工作失职失责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严肃问责。
4.党总支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全年向委党委汇报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5.落实党员学习日制度,每个月应当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
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会制度,抓常抓实党建十项基础工作,每月督促各支部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党员教育管理,按期完成机关党员思想状况分析报告。
7.抓好20xx年机关总支及两个支部按期换届工作。
8.按照委党委、市直机关工委《每月党建任务清单》要求,结合委机关实际,及时布置当月各支部党建工作任务,并督促各支部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党支部工作纪实本》《党小组工作纪实本》记录规范。
9.继续深化争创“五好党支部”“三分类三升级”等创先争优活动,持续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整治和“共产党员示范行动”,使党员身份亮起了、组织生活严起来、党建工作硬起来。
10.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教育和监督机关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抵制不良倾向,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加强自身廉政建设。
11.完成中央和省委、市委、委党委、市直机关工委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
12.督促机关两个支部做好支部党务工作,每季度定期检查支部(党小组)党建工作落实情况。
二、党总支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任务清单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