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情况汇报
去年以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责任不松、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监管不漏,推动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攻坚成效更可持续、乡村振兴更有底气。全县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突破万元大关、同比增长10.89%,增幅高于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07个脱贫村、27247户脱贫户实现定点帮扶人员到位、资金到位、项目到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XX省唯一、XX首次在国务院督查中被通报表扬并受到督查激励,先后荣获XX省县域经济先进县、XX省农村改革工作先进县、XX省农民增收工作先进县等多项殊荣,近期又成功进入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报告(2022年)》地方典型范例、为XX省唯一。
一、聚焦资金绩效,全力抓好投入保障和监管
(一)保持财政投入稳定增长。2016-2022年,我县共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60817.39万元。其中,2022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8356.95万元、支付率98.09%,2016-20XX年支付率均达100%,2年及以上资金无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全县乡村振兴衔接投入资金总量为19204.1万元、同比增长4.62%,支付率92.45%。2022年,我县用于以工代赈资金491.11万元,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18712.99万元。其中,中央安排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方面2457万元,占中央资金4829.11万元的50.88%。
(二)持续用力强化资金监管。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对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因地制宜出台《XX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并根据相关政策调整情况,对扶贫产业扶持基金、小额信贷扶贫分险基金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提升衔接资金管理规范化水平。同时,按规定将原财政扶贫资金专户调整为乡村振兴资金专户,严格落实库款审批拨付制度,及时审批拨付衔接资金。同步抓好县、乡、村三级公开公示,实行村级组织代理记账,有效确保衔接资金监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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