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区坚持把选好用好驻村干部作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通过“选优一支攻坚队伍、开展两项考核评估、落实三级同抓责任、建立四项激励措施”模式,从严抓实驻村干部管理,有效发挥驻村干部在乡村振兴中的“尖兵”作用。
一、选优一支攻坚队伍。按照“分类覆盖选派、规范程序选派、按需精准选派”的原则,持续选派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坚持定村、定人、定标、定责“四定”原则,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软弱涣散村等村情实际,统筹各级选派力量,因村派人、科学组队,充分发挥选派干部的专长和优势,做到人岗匹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时推动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当好政策宣传员、产业发展指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真正做到选得优、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截至目前,从省、市、区和乡镇(街道)共计选派56名驻村第一书记和112名驻村干部,组建56支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
二、开展两项考核评估。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实行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半年考核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开展,通过半年工作述职,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村(社区)“两委”成员、村民代表等人员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召开党(工)委会议分析研判后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及区乡村振兴局会同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表现,按照日常表现占20%,半年考核占30%,年终考核占50%,综合评定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年度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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