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监委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整治工作情况报告范文
x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x县监察委员会报告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整治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老百姓的幸福就是共产党的幸福”,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近年来,县委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不断巩固发展,2021年“万名群众评作风”活动中,x县排名全市第三位,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指数实现“四连升”。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监委忠诚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贯穿于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各方面,真抓实干“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聚民意”,近三年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x件x人,处分x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一)全面护航脱贫攻坚战,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坚持精准监督促进履职。聚焦脱贫攻坚“三落实”“三精准”“两不愁、三保障”等政策落地落实强化政治监督,为全县x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x个贫困村全部退出,提前两年实现脱贫退出目标任务,如期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保障,x县先后四年荣获“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县”。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管理等,督促推动县财政、扶贫等相关部门单位累计清查项目x个,涉及资金x亿余元。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以“发点球”方式发送整改任务清单,强化跟踪督促,推动整改清零销号历年历次各级检查反馈及自查发现脱贫攻坚方面问题x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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