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法委副书记近三年个人述职述廉述德报告范文
根据市纪委的要求,现将本人近三年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执行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落实作风建设情况以及个人存在的不足和整改措施等四个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近年来,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带头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全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抓好学习。强化党章党规学习,先后研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多个党纪条规,参加集中学习36次,撰写心得笔记1.5万余字。通过学习,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性观念,有力筑牢了思想防线。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切实担负起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自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在市公安局担任“三实办”主任和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副书记期间,能够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对涉及到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都能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全面推行廉政谈话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规范行为、严抓管控、统一思想。坚持每月组织分管部门工作人员学习廉政规定,经常教育干部职工严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酗酒、不赌博。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关注下属的八小时之外,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大力倡导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