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防办、省防指工作要求和阜阳市委、市政府水利建设暨防汛抗旱会议精神,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以提升防汛抗旱组织指挥、风险防控、应急保障、基层应急“四个能力”为主线,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如下。
一、提升组织指挥能力
1.贯通防汛抗旱指挥体系。按照上下对应的原则,调整完善市、乡级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充实各级防办专业人员,与辖区防汛抗旱任务相适应,确保有名有实。完善城市防汛防涝指挥体系,理顺与同级防指的指挥关系(责任单位:市防办、市城管执法局,4月底前完成)。
2.增强指挥部指挥功能。推进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将指挥中心视频会议系统延伸到八个防汛重点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加快防汛抗旱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建设,系统建成后接入各级防办及防指相关部门,应用到乡、村级防汛责任人(责任单位:市防办、市水利局、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防指)。建立联合值守、会商、指挥机制,组建防指专家组(责任单位:市防办,4月底前完成)。检查维护雨情、水情、墒情、图像监视和基层监测预警设备、信息传输网络等,确保信息采集准确、传输通畅、同级共享(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勘测队、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4月底前完成)。
3.落实防汛抗旱责任。落实市乡两级防汛抗旱逐级包保机制,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包保责任人、防洪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以及低洼易涝区等高风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网格责任人。落实下穿立交、地下空间、在建工地基坑等高风险部位管理单位防汛责任人(责任单位:市防办、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防指,4月底前完成)。制定各级防汛包保责任人、防洪工程行政责任人、网格责任人等防汛责任人职责清单(责任单位:市防办、市水利局、各乡镇街道防指,4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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