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23年进一步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我市企业上市,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向,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创新驱动、规范发展”的原则,着力增加上市公司数量,有效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直接融资规模,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促进科技、资本和产业融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助力企业倍增计划深入实施,更好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大力推动优质企业上市
(一)发掘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各区市要围绕倍增计划、XX技术、重点技改等领域企业,特别是获得国家和省级认定的独角兽、瞪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等企业,全面深入发掘优质企业资源。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9+N”制造业聚集培育工程和16条重点产业链建设,每个产业链发掘一批生态主导力强、创新能力显著、掌握关键技术的核心骨干企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从各方推荐的企业资源中,动态择优筛选300家左右企业,健全完善分产业、分层次、分梯队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加大培育支持力度,定期向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反馈培育情况,形成常态化推动上市的良性循环。
(二)分类推动企业上市培育。每年从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中筛选30家左右企业作为年度重点培育对象,“一企一策”加强跟踪指导服务。对基本达到上市条件的企业,协助企业科学规划目标板块,明确上市程序和重点事项,尽快启动股改上市程序。对已经申请辅导备案的企业,指导企业做好与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中介机构的沟通衔接,确保顺利完成验收并报送上市申请。对处于上市审核阶段的企业,帮助企业及时解决证监会和交易所反馈的问题,推动企业加快上市进程。
(三)拓展上市公司培育孵化模式。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加强科技创新孵化和优质资产收购,培育更多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企业上市。支持上市公司将专项业务板块或子公司分拆上市,促进企业突出主业优势,优化产业布局,提升资产价值。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及上市,推动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上市,引导优质境外上市公司回归境内上市,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借壳、并购重组等方式上市,拓宽多元化上市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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