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分析报告(5098字)
2021年,我市发起了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新目标。“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的“升级版”,是XX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出的战略选择,是市委、市政府提升全市人民幸福指数、建设幸福宜居城市的民心工程。据了解,深圳市、成都市、烟台市、张家港市都明确提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并已出台相应实施方案。基于调查研究和学习借鉴其它城市的先进经验,现就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作如下分析报告。
一、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评选的基本情况
经过六届评选,目前已经有307个城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中央文明办在深化拓展、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部署开展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努力打造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能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城市范例。
(一)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评选的法理依据。20XX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强调,要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中央文明办于20XX年12月部署开展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创建试点工作。这两年来,在成都等一线城市的支持下,逐渐形成了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评选制度设计和测评体系。2022年6月国家表彰奖励办将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子项正式批复,正式列入了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和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双目录”表彰项目。
(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评选的制度设计。如果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一座城市综合实力的“全面大考”,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则是一座城市综合实力的“巅峰对决”。按照中央文明办制度设计,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在所有全国文明城市之间竞争产生,而且全国文明典范的荣誉是动态的,不设固定牌子,只在当届有效,下一届重新参与评选,是一面代表城市文明至高荣誉的“流动红旗”。以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例,2021年—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创建,中央文明办根据前两年的创建成绩和排名,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产生候选城市。2023年,候选城市根据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的《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测评体系》进行创建,从而产生全国第一届文明典范城市。据了解,首届将产生4类15个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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