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高品质生活创造行动”要求,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我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围绕“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现制定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会议精神,全方位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围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和“放心消费在**”活动,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安全和谐放心消费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建设维护消费环境方面
1.召开**市场监管局“消保+”工作会议。发挥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能作用,内外联动、协同配合、分工协作,拿出硬措施、强办法推动“放心消费在**”工作落实落地,进一步提升消费环境建设水平。(责任部门: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2.在**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设立“3·15工作动态”专栏,各成员单位将“3·15”期间开展活动信息及照片发至市场和网监科,由市场和网监科以“3·15工作动态”形式推至局微信公众号。(责任部门: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信息档案科、办公室、各相关业务部门)
3.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宣讲活动。由市场和网监科、党建科、行政调解委员会联合组成消费维权法律宣讲队伍,在“3·15”期间走进基层、走进社区、走进百姓,向社区居民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解答消费维权难题,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社区居民维权能力。(责任部门: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管科、党建科、行政调解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4.开展“三品一特”宣传教育引导。利用新媒体方式宣传倡导文明乘梯、安全乘梯;开展特殊食品选购科普宣传;引导公众安全用药用妆;宣讲食品安全知识,通过简易的现场操作及快检实验,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开展安全用械调研及科普宣传活动,普及血氧仪的使用知识和注意事项。(责任部门:特监科、食品科、食品协调科、药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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