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与组织工作贯通融合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我县认真履行管党治党重要职责,促进党建、干部、人才、考核等工作与巡察工作有机融合,推动巡察工作与组织工作贯通融合。主要做法可以概括为“四个聚焦”。
一、聚焦联动协调,强化组织保障
始终将监督职能主动融合到巡察工作中,助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纵深发展。坚持“巡察工作推进到哪里,组织部门就配合到哪里”,研究制定了配合巡察的工作机制,明确干部监督室专人负责巡察日常联络,确保巡察工作组织部门不缺位。同时配合县委巡察办充实81名的巡察人才库,抽调精干力量参加巡察工作,特别是注重抽调熟悉党建、项目、审计、财务的业务骨干参加巡察。目前共抽调28名科级干部、80名各领域业务骨干参加巡察,为巡察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聚焦业务水平,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抓班子配备。选配表现突出、基层经验丰富的人担任巡察办(组)负责人。目前已配齐巡察办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巡察组组长和副组长各4名,并不断进行人员优化。2022年调整后的队伍与2021年4月相比,平均年龄降低了3岁,大学学历的占比提高了37.38%。二是抓成员培训。积极选派熟悉基层党建的工作人员对巡察工作组成员进行培训。每轮巡察启动前,派出熟悉基层党建工作的分管领导或业务骨干对巡察组成员进行培训,提醒基层党建巡察的主要内容,关注的重点事项,党建巡察的方式方法等。
三、聚焦责任落实,强化巡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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