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官不为”问题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纪委关于协助对“为官不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对“为官不为”现象进行梳理、分析,并根据“为官不为”的成因提出了相关治理对策。
一、当前“为官不为”的表现形式
党的二十大以来,随着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的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工作作风明显好转。但少数干部出现了干多干少一个样、能少做事就少做事等“为官不为”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进取意识不强,存在“得过且过”现象。一些干部缺乏工作激情,缺乏职业精神,工作上消极应对,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特别是在工作中缺乏前瞻性的计划和周密的安排部署,对近、中、远期干什么、怎么干不思考,习惯于等上级指示,等上级文件;一些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觉得船到码头车到站,不愿再吃苦挨累,主动要求到工作较轻松的岗位,工作中不愿发挥自身经验丰富的优势,顾虑过多,不愿主动作为,不求有功只求无过。
(二)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一些干部办事搞选择,遇到艰巨的事、复杂的事、出力不讨好的事畏缩不前,推诿拖拉,耍小聪明,打小算盘;一些干部工作大而化之,疲于应付,喜欢当“二传手”,对上级文件“一看了之”,习惯于签字画圈,缺乏抓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恒心韧劲。
(三)勇于创新意识不强,存在“敷衍搪塞”现象。有的干部缺乏主动钻研业务精神,学风不浓,认为自己工作经验丰富,满足于凭经验办事,用老套路、老办法解决新问题,不需要也不愿意学习,对新事物、新形势、新要求认识不够,业务水平较低,服务水平不高。
二、产生“为官不为”的原因分析
“为官不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观上来讲,干部个人的思想观念、党性修养、素质能力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从客观上来说,传统观念、社会环境、体制机制、利益关系等也有着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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