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党课讲稿
廉洁是社会民众对执政者的基本要求和热切期盼,更是治国理政者必须面对的重大现实问题。“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是孔子在《论语.子路》中讲到的;“至廉而威”,这是西汉著名思想家董仲舒说的;“祸莫惨于欲利”,这是西汉著名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提到的;“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这是金代诗人元好问发出的感叹,说明什么?“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畏吾能而畏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这些话,想必大家都很熟悉。我国历朝历代都重视吏治,也都制定了非常严厉的法规来惩治官吏的腐败行为,也有无数清官流芳百世(包青天、徐九经),但终因政治经济制度的本质,加之人的本性(人的本性都是利己),官员腐败乃至朝廷腐败成为必然,法律也形同虚设,以致政权覆灭。朝代更迭构成了中国古代漫长的历史画卷。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始终在拒腐防变、反腐倡廉。我党历史上的第一个惩治贪污腐化分子的文件出现在1926年8月,1924年1月,国、共实现第一次合作后,共产党员可以在国民党党、政、军担任职务,为防止共产党员腐化蜕变,党中央发出了《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我党历史上第一个被处决的贪官叫谢步升。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在随后历时两年的惩腐肃贪运动中,时任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的谢步升因利用职权贪污财物、牟取私利被处决,成为我党反腐败历史上被判处死刑的第一个“贪官”。在处理谢步升的问题时,毛泽东同志严肃指出:“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
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在与民族敌人生死搏斗的同时,也丝毫没有放松廉政建设,公开提出了建立廉洁的抗日民主政府的政治纲领。1938年8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规定了10种必予严惩的行为。(克扣或截留应行发给或缴纳之财物者;买卖公用物品从中舞弊者;盗窃侵吞公用财物者;强占强征或强募财物者;意在图利贩运违禁或漏税物品者;擅移公款作为私人营利者;违法收募税捐者;伪造或伪报收支账目者;勒索敲诈收受贿赂者;为私人之利益而浪费公有之财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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