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县农牧民转移就业增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精神,有效推进区党委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人社厅《2023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任务分工,2023年XX市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推进会要求,序时推进我县保就业、稳就业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将农牧民转移就业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动对接、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产业和项目的吸纳带动作用,不断提高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开展农牧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升转移就业质量,推动农牧民转化为“产业工人”,同时完善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提升农牧民转移就业质量,把农牧民劳务性收入作为突破口和重大举措,力争2023年全县通过多种渠道完成农牧民转移就业11176万人、劳务收入1.23亿元,人均劳务性收入年增长20%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50人以上。
二、行动计划
(一)抓组织使农牧民组织化转移就业提升行动。
1.提高思想认识。要继续落实县-乡-村三级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专职抓的转移就业增收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发挥部门职能,强化政策落实。各乡镇、村居要指定专人负责农牧民转移就业增收工作,按周调度,按月通报的工作机制,对工作推诿扯皮、拒不配合的,将提请县政府督查办,仍不配合的,提请约谈相关乡镇主要负责同志。
2.抓好农牧民转移就业实名制录入。请各乡镇提前谋划,专人安排负责此项工作,做到应录尽录,要全方位搜集农牧民外出务工信息,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农牧民转移就业实名制系统,做到“应录尽录”。确保一季度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5%、二季度末完成85%、三季度末完成100%,第四季度进行增量提标工作。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