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开展好我县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县《关于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县纪委《印发<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乡村振兴领域工作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县纪委全会、县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县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三个年”活动等中心工作为抓手,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心关切,以“小切口、大深入”分级分类整治突出问题,加强对中央惠农富民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乡(办)和职能部门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机构
成立xx县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组长:xx
副组长:xx
我县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三资”清理工作组、防返贫监测工作组、“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工作组、易地搬迁工作组、惠农补贴工作组、资金项目工作组。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第一副主任由xx担任,副主任由xx、xx担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整治内容及方式方法
(一)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由“三资”清理工作组负责。以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为重点,聚焦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深入开展农村集中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坚持整治无偿、拖欠或低价占用,违规出租、出让、发包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严肃查处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蝇贪”问题。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农办、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审计局、县林业局、县法院、县乡村振兴局、各乡(办)等。
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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