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工作时间外行为监督的几点思考
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从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现状看,领导干部的工作圈因位于“人前”,“众目暌暌”,往往监督相对有力,而生活圈、社交圈因位于“人后”,不引人注目,监督往往相对乏力。不少事实表明,领导干部的“三圈”不可能完全剥离,“小节”管不住,“大节”必失守。生活和社交中的庸俗堕落最终将导致权力的腐败。因而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必须覆盖其任职行为、生活行为和社交行为,监督的内容要从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向“八小时之外”监督延伸,不断拓展监督的空间。因此,在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工作时间外行为监督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考。
一、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的表现和特点
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来看,他们八小时以外腐败的表现形式可谓五花八门:一是公款吃喝和高消费娱乐,近年来变异成不吃公家吃老板,不出入高档酒店进私人会所;二是假借学习考察之名公款旅游或是与商人勾肩搭背沾私企的光揩老板的油;三是利用职权之便收受贿赂,故意暴露个人兴趣爱好接受“雅贿”,比如,前些年被查处的案例中就不乏兰花贿、茶贿、宠物贿、玉石贿、文物贿等等;四是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寿辰或生病住院之机收敛钱财;五是染毒近黄,包情人养情妇,生活腐化堕落等等。实际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腐败具有的特点也是监督的难点。
一是具有较强的隐蔽性。领导干部腐败行为总得寻找最佳时间和地点,对于权钱交易的双方来说,往往不会计较交易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但在权钱交易上八小时以外的较八小时以内的更具有随意性。八小时以外更是成为领导干部腐败行为的多发时段,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的节假日则是腐败的“最佳时机”,交易地点上则可有能选择办公场所、家里、宾馆,或相距数百公里的异地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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