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和“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汇编(5篇)
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和“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汇编(5篇)
目录
1.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清明节、五一节期间 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清明节及“五一”节假日期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3.关于做好“清明”“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通知
4.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和“五一”劳动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5.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清明”、“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清明节、五一节期间 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厅属相关单位:
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各地群众集中出行、祭祖扫墓、踏青旅游等活动增多,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加大。为切实做好2023年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近期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批示要求和全省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农业生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判,丰富安全宣传形式,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各类农业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指导督促加强安全管理和问题隐患自查自改,牢牢守住农业安全底线,稳控安全生产形势。
二、紧盯重点领域,开展隐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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