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市委二十一条规定,以持续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和整治“庸懒散奢贪”为重点,以建立党风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为目标,以民主评议和民意测评为手段,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衡量标准,通过广泛开展公开评价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执政能力,为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广泛参与原则。做到以人民群众为主体,调动社会各方面特别是管理和服务对象参与评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权力受群众监督,工作由群众评判。
(二)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做到开门搞评价活动,将社会评价标准、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评价活动公平公正。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把回应群众关切、兑现承诺措施、解决突出问题贯穿于评价工作全过程,做到有投诉迅速办理、有问题立即整改,通过社会评价工作推动作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坚持纠建并举原则。认真分析滋生作风突出问题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注重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推动党政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健全内控机制、提升管理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评价内容紧扣持续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和整治“庸懒散奢贪”主题,建立通用指标和专项指标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评价的基本尺度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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