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社会组织召开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根据XX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际,现就召开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安排在2月上旬,原则上2月底前完成,并于2023年2月底前报告市社会组织党委。
二、总体要求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来进行,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这次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奋力开创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XX力量。对因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等不能集中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在确保党员意见充分表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前提下,可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
三、基本环节
1.集中学习。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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