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紧紧依据《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指导,牢牢把握“民族工作抓发展促团结,宗教工作抓管理保稳定”的工作方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其中XX社区被评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为我区的民族团结事业和办事处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现将我办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街道地处市中心老城区,辖区总面积为X平方公里。街道下辖X个社区,辖区内X所学校、X家医院,整体呈现人口流动大,“大杂居、小聚居”的态势。截止目前,我办共有少数民族X人,主要以回族人员居多,占辖区总人口的1.04%;有各类信教群众约341人,其中基督教约25人、伊斯兰教约316人,辖区内暂无宗教活动场所。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办始终坚持宗教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为指针,把宗教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常议常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一)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建立健全街道-社区两级统战网格,街道设立一名专职宗教工作助理员,各社区设立专职宗教工作协理员,利用民族宗教事务PP,每周按时进行事件上报,认真组织开展了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做到每周一排查、每周一报告,在大家共同努力下,我街道社区“两员”安全检查周报统计PP上报率达到100%,非法宗教活动排查及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周报也都为零报告。
(二)认真做好排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排查本辖区“圣乐队”隐形变相传教活动;摸排辖区内宗教色彩传单、印章、张贴宗教色彩小广告、商文阿文门头标识等问题,并积极采用教育引导的方式方法,使他们更好的认识到宗教领域风险隐患的社会危害性,真正做到能及时掌握宗教领域风险隐患的苗头,把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两会”期间,重点针对辖区公共领域场所周边及“三无”老旧小区、地下车库等隐蔽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排查结果均为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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