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受到纪律处分的检讨书
我叫xx,男,汉族,现年xx岁,中共党员,xx某xx镇xx社区人,本科学历。2011年xx月参加工作,先后在xx、xx、xx、xx工作。期间,任xx职务。就在xx工作中出现冲抵发票的问题,本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深感愧疚和不安,我愧对组织、愧对家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反思和深入学习,我深深认识到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是组织在帮助我改正错误。在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同时,我也坚定了以后干好工作的决心和信心。现就有关情况检讨如下:
经过深刻反思,导致出现本次工作失误的根本原因,是本人思想上重视不够,对党纪党规和财经纪律缺乏深层次认识,单纯的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只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努力干好工作就行,忽视了一些关键环节,最终因马虎大意导致本人在一些工作中犯下了最不该犯的错误。对此,本人进行了深刻反思,深入剖析了问题和问题产生的根源。我个人认为,只有主观原因,没有客观理由,从我内心深处来讲,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第一,思想认识不足。本人在工作中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扎实开展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但学习往往侧重于实用性,没有把理论学习上升到政治的高度来对待,在学习贯彻领导讲话和要求上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做的不够,没有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没有时刻将规章制度刻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导致问题最终发生。
第二,党性修养不强。近期,我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xx精神和党章党规、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深深感到,自己对加强党性修养的政治性、原则性把握的不够精准,对有关内容一知半解,浅尝辄止,不自觉地放松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内心深处没有考虑到一些错误行为与规章制度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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