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应急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刷脸”考试,在全市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制度不落实就是重大隐患”的理念,明确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必学必训内容,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操作技能,规范安全作业行为,推动安全培训到位、制度落实到位,提升企业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二、培训学习范围
(一)企业范围: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做到所有企业全覆盖(中央驻鲁二级企业、省管企业总部及分公司由所在县区负责组织)。
(二)人员范围: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岗位员工。
(三)内容范围:理论培训学习内容主要分为共性内容和专项内容2部分。共性内容是全省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等重要制度措施(附件1);专项内容是按照不同行业领域划分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重要文件和技术规范。实操培训学习内容由企业结合岗位设置具体确定,应当包括岗位基本操作技能以及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内容。
理论培训学习内容将通过山东省应急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学习强安”平台等渠道公开发布并持续更新;企业培训学习内容必须覆盖但不限于公开发布的内容,应当结合行业领域特点、生产工艺流程、岗位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补充。
三、培训学习安排
(一)信息维护。(8月17日至8月31日)
各县区应急局要全面梳理本辖区企业底数、员工人数,督促企业利用好《XX市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学习考试平台》,在生产企业及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应全部实现平台注册;对停工停产企业要在系统里及时修改企业状态;维护员工信息,包括个人头像、联系电话、工作岗位等;信息维护时间为8月17日-31日。
(二)大学习。(即日起至8月31日)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