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自2023年X月启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县上下戮力同心、担当作为,聚焦“百日攻坚”行动和排查整治“回头看”,对标“快、准、严、实”要求,依法依规、从严从速推进排查整治,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县决策部署,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省、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专题会议精神,现就XX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经营性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目前,我县共录入自建房XX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XX栋,其他自建房XX栋。初判存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XX栋,已全部完成整治,经营性自建房进入常态化管理。行政审批局、文旅局等审批部门,能够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的,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时,要求出具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二、继续保持工作专班常态化运行
延续由专班协调各相关部门统筹落实各项任务强力推进的工作态势,着力构建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专项工作组要按照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以“钉钉子”精神把相关工作一项一项往前推,一件一件抓落实,做实过程,闭环管理,确保专项整治力度不减、标准不降。
三、立即组织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回头看”
联合住建部第三方机构现场核查反馈,对全县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过程中还存在基础信息(房屋层数、面积)填报错误、房屋结构(砌体机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框架机构、混杂结构)判别不准、经营用途商业、租住录入不全等问题全面排查。同时,强化责任追溯,夯实整改责任。对数据填报错误的,要建立问题台账,集中修正;对鉴定报告不规范、不完整的,要及时调整,充实完善;对安全隐患管控不到位的,要细化措施,立行立改。
四、彻底消除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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