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质量推进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我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打造现代化美丽城镇,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XX次党代会精神,补齐城镇发展短板,探索城市更新新路径,全面提升城镇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质量,助力我市XXX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建设。
(二)工作原则。
1.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坚持创建工作与城镇实际相结合,按照城镇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和风貌特色,合理确定更新方式。明确发展主题,挖掘优势亮点,彰显地域特色、形态特色、产业特色,形成具有不同示范意义的风貌特色镇高质量发展模式。
2.以微知著,精益求精。坚持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对已有城镇空间实施微改造、微更新、微植入,实现空间活化。牢固把握“品质化、精品化”理念,做优规划设计、优选施工队伍、提升项目质量,全力打造精品典范工程。
3.统筹推进,长效运营。坚持建设速度与发展水平相结合,一体推进风貌特色镇建设与城市更新、美丽城镇建设和乡村振兴等工作,构建系统性工作体系。加快完善长效机制,鼓励运营主体提前介入,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政策机制、标准体系初步建立,一批特色产业富有竞争力、城镇社区富有温度、公共空间富有品位、街巷空间富有活力的城镇更新案例初步形成。到2024年底,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项目全面落地,城镇发展定位更明确、空间布局更合理、功能品质更完善、治理服务更高效,一批功能完备、特色鲜明、品质彰显的标志性项目基本呈现。到2025年底,成功打造10个左右具有XX辨识度、浙江引领性、全国影响力的示范引领风貌特色镇,形成具有XX特色的城镇高质量发展模式。
二、工作内容
以城镇建成区为重点,按照“微整治、精提升、可持续”理念,对城镇空间开展有机更新改造工作,有效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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