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医疗保障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医药采购新模式,保障药品公园,降低虚高药价。
一是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督管理。对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全县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内容,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药耗材加成,2022年底实现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药材“零差率”销售。
二是探索建立医药采购新模式。我市从去年开始开展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釆购改革工作(GPO改革),市医保局成立后,积极主动承接并主导此项工作,我市的药品跨区域联合采购试行方案于2023年4月10日正式发布,7月中旬已初步实现平台上线釆购工作。目前我县公立医疗机构均按要求完成报量工作,2023年1月至5月,我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总合同金额XXX.1元,已采购订单金额XXXXXX.42元。
二、加大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力度,强化基金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一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根据市局部署要求,4月份,在全县范围开展以“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机构主要负责人等共293多人参加。接着在全县开展深入打击欺诈骗保大检查工作,全县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35家,定点药店7间,限期定点药店整改7间,对欺诈骗保行为起到了强大震慑作用。
二是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我们加强行政监督,规范医保经办行为,督促经办机构建立内控机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日常巡查、医保费用100%全覆盖初审等措施,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2022年,我县医保基金收入XXX.42元,医保基金支出XXX.44元,结余XXX.98元。2023月1至5月,我县医保基金收入XXX.42元,医保基金支出XXX.65元,结余XXX.77元,我县实现了医保基金收支平衡且略有结余的目标。
三是加强“两定”机构监督,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督促县社保局修改完善“两定”机构服务协议和重新签订服务协议,全面完成221家“两定机构”(定点医疗机构28家、定点药店193家)服务协议的签订工作,加强对服务协议的日常检查和考核。
三、发挥医保力量,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医疗救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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