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二季度校园安全 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市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省项目观摩暨“四新”“四化”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大会、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大山片区森林防灭火形势研判会议精神,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将第二季度校园安全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森林草原防火安全
一是以教促学。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国旗下主题演讲、校园广播、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主题班队会、清明扫墓等活动扎实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普及森林草原火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学生自觉学法守法,全面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观念和保护森林的意识。同时强调坚决不允许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救灾行动。二是以宣促防。各学校要通过“小手拉大手”、印发告家长书等方式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六个严禁”(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草原;严禁焚烧秸秆、杂草杂物、烧灰积肥及其它农事用火行为;严禁在进行祭祀活动时点烛、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放孔明灯等用火行为;严禁吸烟、点火照明、取暖、野炊和举办篝火等活动;严禁烧蜂窝、烧山狩猎、烧火驱兽等行为;严禁其他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行为)的宣传教育。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塞罕坝机械林场考察时再三叮嘱“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坚持安全第一” 的要求,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XX市人民政府禁火令》以及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全面营造“人人防火、时时防火”的浓厚宣传教育氛围,切实增强师生、家长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防范意识。三是以查促改。各学校要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积极组织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对校园周边森林、草原、坟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台账,有针对性加强师生防火安全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在火灾易发风险区设立防火警示牌或安置大喇叭开展森林草原、迁坟祭祖、野外用火等预警提示。
二、防溺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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