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增强“三个意识”加快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切实增强“三个意识”加快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在全区上下深入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宣传教育,是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重大举措。增强“三个意识”,事关实现“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事关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事关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全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一、增强国家意识,加快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必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国家意识是公民对国家的认同、认知意识,是社会个体基于对自己祖国的历史、文化、国情等的认识和理解而逐渐积淀而成的一种国家主人翁责任感、自豪感和归属感。它既是一种政治意识,也是一种文化意识,能在很大程度上激发公民的责任心和义务感。只有具有强烈的国家意识,各民族才会形成长远的共同奋斗目标,在国家这个共同体内产生强大凝聚力;只有具有强烈的国家意识,才会超越民族、宗教、地域等意识,把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只有具有强烈的国家意识,才会高度自觉地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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