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和悉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立足医疗保障工作和医保队伍建设实际,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积极构建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新常态”。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
(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廉政目标。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动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二是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注重加强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市、县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机关作风明察暗访专题片》等警示教育片和《榜样7》《抗疫典型事迹》等先进事迹报告,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注重抓早抓小,把监督关口前移。
(二)开展内控管理,防范基金风险。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排查廉政风险。根据股室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从基金预算到基金使用,从业务工作到“两定”机构监管,逐级、逐岗、逐环节地进行廉政风险点查找,共梳理出关键岗位、排查廉政风险点6个,主要包括医保基金缴费基数核定、医保基金稽核控制管理、医保基金拨付管理、特殊门诊待遇审核及待遇核准、医疗费用审核、“两定”机构服务协议等。二是加强“两定”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督促医保经办部门修改完善“两定”服务机构协议,共完成****家“两定”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工作。深入推进国家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深入贯彻实施《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服务协议管理工作制度》等12项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
(三)突出专项整治,推进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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