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展地摊经济和夜市经济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兰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就鼓励发展地摊经济和夜市经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发展地摊经济和夜市经济的重要意义
发展地摊经济和夜市经济既是经济也是民生。在目前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发展地摊经济和夜市经济对稳就业保民生、推动消费回升、扩大有效需求、提振消费信心、推动经济社会稳定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引导、适度放开、合理布局、有序提升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管与放、大与小、点与面、法与理的关系,加快发展地摊经济和夜市经济,激活市场,促进消费,增加城市烟火气和经济民生的生气,为市民带来新消费、为市场注入新活力、为经济带来新动力、为就业带来新机遇,推动“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深入落实。
二、最大限度释放地摊经济和夜市经济的活力
(一)认真做好规划布局。原则上建制镇以上区域都可以发展地摊经济和夜市经济。各级政府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注重突出餐饮、服装、百货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特别是小批发、小零售、小餐饮和个体工商户等更具灵活性的市场主体,因地制宜规划特定区域,允许适度放开搞活经营,并根据季节变化合理限定营业时间。同时,要根据各地消费特色,尽快分层级、分区域制定发展地摊经济和夜市经济的实施方案,出台具体可操作的措施,方便群众生活,释放城市(镇)生机活力。
(二)切实做好引导服务。要借鉴其他省市好的经验做法,重点引导未就业大学生、家庭困难者摆摊创业。要根据街道人流、物流、车流等特点,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附近开辟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允许临街商家在门店外临时摆放促销宣传品,设置货物堆放点、顾客等候区、就餐坐席等;允许大型商场在红线范围内开展占道促销活动;允许自产自销农户、流动商贩规范经营,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占道夜市,营造市井场景。各监管部门要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相结合,对轻微违法行为以劝导教育为主,一般不实施处罚,支持经营者集中精力放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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