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结合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联防联控工作制度。
一、联防联控的主体和范围。1、市域外围与他县乡镇区域的林地、林木,涉及的乡镇、街道要明确责任界限、划定巡护范围,积极与县乡镇加强对接,实施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
2、市域范围内各乡镇、街道交互区域的林地、林木,涉及的乡镇、街道要明确责任界限、划定巡护范围,主动彼此加强对接,实施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
二、联防联控的组织和领导。1、涉及市域外围与他县乡镇区域的联防联控工作,由市森防指牵头对接有关县市,涉及到的有关乡镇、街道参加,通过召开森林防灭火县域联防联控会议等方式,强化信息互通、隐患互查、联防联控、互助互救,达到森林火灾早发现、早控制,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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