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坚决打赢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根据州委、州政府要求,我委负责联系督导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为有效开展联系督导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时间
从2021年1月起至森林草原火情易发期结束(原则上6月30日截止,如遇特殊情况将顺延)负责联系督导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二、督导内容
(一)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法律、法规,督促指导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四问”及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督导组各项要求,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
(二)督导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安排部署,加强省、州、县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宣贯工作,持续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三)督促指导对标对表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组)防灭火应急指挥体系,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纳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组织乡(镇)、村(组)在重要地段和路口设置防火检查卡点,严格落实卡点值守、“防火码”进山登记管理等要求,抓好整治工作的落实。
(四)督促指导抓好火源管理、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林区输变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严格火源火种管控,严格落实打火机、火柴“乡(镇)配发、村(组)监管、户主使用”管理要求,强化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保障,加强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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