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全县校园(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校园(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统筹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4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X县高级中学、X幼儿园等学校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讨论、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全县校园(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X所,其中幼儿园X所(公办幼儿园X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X所)、寄宿制学校X所、走读学校X所。在校幼儿及高中小学学生XX名,其中在园幼儿X名、小学生XX名、初中生X名、高中生X名。现有高中小学教师X名、幼儿园教师X名。共开设学校食堂X个,其中中小学X个、幼儿园X个,从业人员X名。中小学和幼儿园“负责人陪餐率”均达100%,2022年以来全县校园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始终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动作为,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持续改进监管手段,积极防控风险,着力解决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事故防控能力,确保了我县校园食品安全总体可控。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机制。
县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深刻领会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重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X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不断推进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位置,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各学校通过分级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把食品安全纳入校(园)长目标责任考核中,县政府、教育局、学校、年级、班级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与学校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促进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迈进,切实维护了学生的食品安全权益和身体健康。
(二)健全完善制度,提高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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