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区城市管理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从即日起在全区城市管理系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6项及市、区两级75项具体举措,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担当精神,紧紧围绕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突出城镇燃气、城市桥梁、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安全管理缺陷、非法违规行为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宣传警示先行、标准化提升推动、执法约束保障的总体思路,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精准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城市管理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继续保持不发生安全事故,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以下统称“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股室、执法中队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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