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全县医保专题调研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2〕14号),从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着力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提出4个方面21项重点任务。对此,我市医保局也据此展开了相关调研,现将我县相关材料汇报如下:
一、医保基金运行情况
2022年,我县医保基金收入7X5X4万元,医保基金支出67747万元,结余11X47万元。201X年,我县医保基金收入X2XX2万元,医保基金支出7X5X7万元,结余142X5万元。20XX年,我县医保基金收入X6475万元,医保基金支出7X714万元,结余17760万元,实现了医保基金收支平衡且略有结余的目标。截至20XX年12月,我县医保基金历年累计结余141X5X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累计结余56X7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X54X7万元)。
为规范和加强基金财务管理,使基金财务核算做到管理规范、内容完整、核算准确等要求,我局制定了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主要是以下几大方面:
1.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方面。我局按照上一级经办机构的有关要求设置基金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组织基金财务核算。基金财务人员须为在编人员,保证基金安全。单位任命基金财务人员按要求实行回避制度,且担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基金会计核算方面。基金财务会计核算,使用省财务系统软件,遵照省统一下发的基金会计科目名称和编码。财务拨款执行业务与财务双向审批制度,且财务支付审批表需要四级审批。基金财务人员定期将会计账簿与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X.基金银行账户管理方面。基金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及撤销事项按规定向同级财政申请办理。同一险种的财政专户、收入户和支出户在同一银行只能各开设一个账户,必要时,可协调银行对账户采取一户多险种的子账户管理核算。银行支票和印鉴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员分别保管,不得一人保管签发支票的全部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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