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汇编(9篇)
目录
1. XX县纪委监委关于2023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2.关于2023年“五一”、端午廉洁过节的通知
3.关于2023年“五一”、端午廉洁过节的通知
4.关于2023年“五一”、端午廉洁过节的通知
5.关于2023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过节的提醒通知
6.关于2023年“五一”“端午”期间严格遵规守纪清廉过节的通知
7.关于2023年五一、端午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
8.关于做好2023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9.关于做好2023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XX县纪委监委关于2023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现就廉洁过节相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五一”、端午假期期间,可以放松的是身心,不能放松的是纪律。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十个严禁”,切实做到不踩底线、不越红线、清廉过节、节俭过节。
一、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和服务管理对象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宴请、旅游等活动。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四、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
五、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六、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及赌博活动。
七、严禁酒驾、醉驾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不触纪律“红线”、严防死守法律“底线”。
八、严禁在节日期间不履职尽责、擅自脱离值守岗位,违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值班、带班和值守制度,时刻保持警惕,不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向外透露经生产和经营信息。
九、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
十、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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